产品类别 保固期 保固服务 作业时效(工作天)
购买期间 服务方式
UPMOST、Uptech、uPink 1 年 7天内 新品更换 收件日起5个工作天内
超过7天~保固期 维修后归还 收件日起20个工作天内
代理产品 Avago LSI

1 年 ~3 年

依原厂规定

一个月内 依原厂规定 依原厂规定
一个月~保固期 依原厂规定 依原厂规定
AVISION 依原厂规定 一个月内 依原厂规定 依原厂规定
ICY DOCK 一个月~三个月内 依原厂规定
MAGEWELL 三个月~保固期 依原厂规定
Qcom 一个月~保固期 依原厂规定
Y.S.TECH 一个月~保固期 依原厂规定
其它 一个月~保固期 依原厂规定


产品保固服务适用对象

  • 保固服务仅限于台湾 (台、澎、金、马 ) 。
  • 本公司保留产品保固条款修改之权利,有任何保固服务内容事项变更,将以本公司网站公告为准,不另行通知。
  • 其他未尽规范事宜,均依照中华民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办理。

产品保固期限认定

  • 保固期间内客户因产品故障报修,请检具相关保固证明,以利快速作业。保固期认定方法如下:
  • 产品保固期由「产品服务保证卡」或本公司官方网页注明之保固年限为准。
  • 产品保固期限由「产品服务保证卡」上注明之购买日期起算,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务必请经销商在产品服务保证卡填写您的购买日期并加盖店章,若无载明购买日期,本公司将以产品序号认定保固期限之起算日。
  • 无法提供载明购买日期的产品服务保证卡时,可以由经销商开立之发票(正本或影本),或是由经销商开立之购买証明 。
  • 产品服务保证卡若经购买产品后遗失者,恕不补发。
  • 产品服务保证卡上所注明之产品保固期限仅针对产品本体,产品包装内随机所附赠之配件(如变压器、遥控器)保固期限为三个月,线材之保固期限为一个月;附赠之赠品则依原品牌保固条件为主,本公司不提供连带保固服务。
  • 产品软件服务及硬件(本体)保固1年。

产品保固范围

  • 产品于保固期限内送修,客户需自行负担邮资或运费将产品寄送至本公司维修,或是送交至原来购买之经销商或本公司委托之维修代收站免费寄送至本公司维修,待产品维修完毕,本公司会负责寄回予客户或原来收件之经销商或维修代收站。
  • 本公司保证产品在保固期限间内没有任何材料及制造上的瑕疵。若产品于保固期限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属于自然损坏(非人为损坏)者,本公司产品或本公司所代理产品依购买时间不同,享有保固期限内免费更换新品或良品、元件维修或换修之服务。(免费更换新品或良品、元件维修或换修之服务依本公司官方网页载明之服务内容为准)
  • 产品保固期限内之免费维修,经本公司更换过的零、配件之保固期限不因免费维修而予以延长;如属保固期限外收费所更换的任何零件,在正常使用下,本公司提供免费保固服务1年。
  • 产品于保固期限内故障,经本公司维修部判定为产品零件短缺无法维修、产品缺货或产品停产之情况下,本公司得以在取得客户同意后,以更换或酌收价差方式,以同等规格或高一阶机型更换予客户,经更换后产品之保固期限与原送修产品相同,并不因更换产品后而有所延长。
  • 本公司仅负责产品硬体维修,不负责客户硬体(如:电脑或储存装置)内之资料救援和保管,请客户于送修前务必先自行备份资料,于产品维修完成后,客户送修之硬体内之资料若有任何损坏或遗失,本公司恕不负责。
  • 若产品于保固期限外受损严重,经本公司判定为无法修复时,本公司得中止维修处理。


专案出货之产品以专案签约之保固合约为主,不适用此保固服务范围。

非产品保固范围

  • 下列情况属非产品保固范围内,惟基于服务客户之立场,本公司仍将提供维修服务,但得酌收零件和服务费用。
  • 产品若无保固序号贴纸,或自行涂改、重贴或毁损至无法辨识,视同自行放弃产品保固,即丧失产品保固权益。
  • 产品由于不当的使用、或是非经本公司书面授权而自行拆装、任意变更规格,或使用非本公司原厂之配件所引起之故障与损坏,经判定为人为损坏者。
  • 产品因作为测试仪器或测试治具使用,造成产品插槽脱落、损毁,或金手指不正常磨损等故障情形而无法使用,或产品功能异常等状况者。
  • 代理商或经销商承诺的服务及附加的配置,若不在本公司保固范围内,均由代理商或经销商自行负责服务。
  • 因外在因素或天灾、水灾、火灾、地震、雷击、台风、意外事故、电力故障等不可抗拒之外力造成的损坏。
  • 线路受潮导致电子零件严重氧化与锈蚀。
  • 安装后移动或运送(未妥善包覆)当中所造成的故障。
  • 软体操作、系统问题及电脑病毒所衍生的非产品本身造成之故障状况。
  • 使用非产品规格所支援之耗材(周边),导致产品损毁故障。
  • 其他经本公司工程师判定为不正常使用者。

产品退换货原则

  • 新品退货原则:依购买的经销商或虚拟平台(网路购物/电视购物)提供予消费者的商品鉴赏原则为主。
  • 新品换货原则:产品新品不良必须换新时,必需符合所有下列条件,不符合条件者,本公司将以维修方式处理。
  • 产品于新品故障换新期限内,发生非人为损坏之功能不良(非产品保固之范围)的因素时,可凭发票和保固卡相关购买証明(须有店家之店章及购买日期)及完整齐全的产品及零配件,自行寄送或经由原来购买之经销商代送至本公司维修部。由本公司维修部人员判定,若本公司维修部人员判定确实为功能不良时,本公司将以相同产品换货给客户。
  • 使用者在购买产品后,须在购买经销商提供之产品鉴赏期间内,清点并确认彩盒或使用手册中所述之零配件是否与产品所附之内容物相符合,若有缺件或不符的状况,请与原购买经销商更换,产品退换货若缺少零配件时,则不适用产品退换货条款,请使用者特别注意此事宜,以维护您的权益。
  • 新品更换必须产品外观无损伤(刮伤),并且必须所有配件完整齐全,并以产品原有完整包装在新品故障换新期限内提出更换新品要求。
  • 产品换修以相同产品之良品或更换零件为主,但是非本公司自有产品之代理产品以其原厂所提供之保固条件为主。

维修服务费用

  • 送修的产品在保固期限并符合产品保固范围,免收维修费用。